活動辦法

紅心皇后的時尚運動會即將開跑
大力號召小小創意選手們,發揮豐富的想像力、展現獨特的巧思,
親自為佳音寶寶設計時尚的運動造型服裝,
快加入我們~展開一場與紅心皇后的奇幻冒險!

比賽時間

網路報名

6.3

開始

收件期間

9.01

截止

得獎公告

11.29

時尚走秀暨頒獎典禮

2025.01月

參加對象

幼兒園、國小生均可參加

活動說明

  1. 於活動網頁報名,利用佳音寶寶AR彩繪卡完成作品,並將作品寄回活動小組。
  2. 發揮創意為佳音寶寶設計時尚運動造型服裝,素材技巧不限。
  3. 每人參賽作品不限一幅。
  4. AR彩繪卡索取地點: 佳音英語全台各分校 或 購買佳音英語世界雜誌294期(內附1張)。

交件方式

完成佳音寶寶AR彩繪卡設計稿件

進行網路報名
填妥資料與上傳參賽作品

列印報名序號&參賽者資料

將報名序號&參賽資料條
貼於佳音寶寶AR彩繪卡背面之右下角

參賽作品放進大信封,於2024/9/1(日)前以郵戳為憑,
寄至「106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四段306號15樓,
紅心皇后運動會活動小組 收 」。
※若參加作品折毀將會影響評分,請妥善寄送

評選標準

邀請專業評審進行評選,選出前五名及佳作獎
評分項目與佔比

主題切和度

整體美感

創意表現

素材技巧

評審團隊

徐維誠老師

馥蘭朵馥森藝術體驗服務主理人
自由潛水教練,繪本藝術家
多維度策展人,永續文化熱愛者。

陳志杰老師 LAWRENCE

時尚美學形象顧問
工作經驗: 負責藝人明星時裝整體造型經驗20年,包含音樂MV、廣告、戲劇、綜藝、金馬獎、金鐘獎等服裝造型項目。
合作藝人:蔡依林、柯震東、林俊傑、吳慷仁、楊丞琳等,並擔任佳音教育基金會附設英語劇團2024年綠野仙蹤舞台劇造型。

活動獎勵

第一名:10,000元禮券及獎狀1張(取1名)

第二名:6,000元禮券及獎狀1張(取1名)

第三名:5,000元禮券及獎狀1張(取1名)

第四名:4,000元禮券及獎狀1張(取1名)

第五名:3,000元禮券及獎狀1張(取1名)

佳作:精美禮包及獎狀1張(取20名)

得獎作品將於2025.01月時尚秀展出

前五名

三麗鷗

明星收納套+防水外用袋組

佳作

三麗鷗

明星束口袋

得獎公告

得獎名單於2024/11/29(五)公布於活動網頁及佳音FB粉絲團

主辦單位

協辦單位

贊助單位

得獎公告

第一名 OOO 10,000元禮券及獎狀1張
第二名 OOO 6,000元禮券及獎狀1張
第三名 OOO 5,000元禮券及獎狀1張
第四名 OOO 4,000元禮券及獎狀1張
第五名 OOO 3,000元禮券及獎狀1張
佳 作 OOO OOO OOO OOO
OOO OOO OOO OOO
OOO OOO OOO OOO
OOO OOO OOO OOO
OOO OOO OOO OOO
精美禮包及獎狀1張

注意事項

  1. 若經審查參加對象資格不符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者資格。
  2. 每人參加作品不限一張,參賽者不得有冒名頂替,臨摹、請人代畫、他人加筆等情事,一經發現不得參賽及不予評選。
  3. 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;參賽作品獲獎後,獲獎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自獲獎公佈日起完全讓與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有權公開發表、公開展示、公開播送、公開口述、公開上映、公開傳輸、公開演出、重製、編輯、改作、出租、散布、發行、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等一切著作財產權之使用權利。獲獎作品之著作權利讓與後,主辦單位得視需要對本著作內容加以潤、飾、增、刪並得省略姓名表示。
  4. 凡參賽之作品,因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之損失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。
  5. 評審得視實際參賽作品水準,以「從缺」、「刪除名額」或「增加名額」方式彈性調整各組別之獎項名額。得獎作品公布時僅公布參加姓名,其他個人資料將不對外公布。
  6. 本活動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列報所得,如為「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」,年度累積總額若超過新臺幣1,000元者,將列入個人年度所得計算,若為機會中獎者當次中獎價值超過新臺幣20,010(含)元者須預先扣繳10%稅款並配合主辦單位辦理代扣相關事宜。惟如為「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」,主辦單位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之規定,按所得之20%扣繳稅款,並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扣繳申報。若前述稅法規定如有更新或變動者,依修正後規定辦理。
  7. 得獎者須配合完成各項獎項領取時程,逾期者視為棄權。中獎人須填寫領獎人名冊外,應檢附本人健保卡或法定代理人/監護人身分證明文件,於得獎者提供完整資料始為受理。
  8. 主辦單位保有所有相關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修改、變更及所有文件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  9. 凡投件之參賽者視同遵守本活動辦法規定,其他未盡事項,請以佳音英語網站、本活動網站上最新公告為準。
  10.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(佳音事業股份有限公司),接收問券、行銷活動等相關訊息,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,尊重與保障您個人的隱私權及資料安全。